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教育厅“十四五”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作者:国际交流合作处发布时间:2021-05-18浏览次数:1017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十四五”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通知》(苏教外函〔202110号)要求,学校拟组织开展江苏省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项目旨在引导支持高校根据国家和省科技发展方向,面向科技前沿及经济发展重大需求,引进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汇聚国际一流人才,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较强创新能力的国际化科学团队,支持高校培育建设一批高层次国际合作科研及创新平台,助推江苏“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

“十四五”期间省教育厅计划遴选建设50个江苏省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着重推动我省高校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实质性、高水平、可持续的科研合作平台,深化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强化基础研究国际合作,拓展中外学术合作交流,加强国际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师生参与国际科研合作的能力和水平,推动高水平合作科研成果产出。

二、立项建设

1.项目立项。项目将分两批次立项,20212022年度分别遴选25个项目,省教育厅将聘请相关学科及管理专家按照项目评审指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在审核评审意见基础上研究决定立项项目并下发立项通知。

2.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4年。省教育厅将组织年度评价及结项验收。其中,年度评价于项目建设第23年上半年开展,评价不合格的取消当年经费奖补;结项验收于项目建设第4年上半年开展,未通过验收的将取消当年经费奖补及项目资格。

三、申报对象

本次项目申报学校限额为1项。申报对象为高校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等获省级及以上部门书面认定的科研平台。

四、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具有较为稳定的科技国际合作渠道以及长效合作机制。外方合作机构在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在合作领域具有国际领先的研究成果和科研实验条件。中外双方已签署长期且有效的科技合作共建实验室协议并已经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

2.中外双方合作科研方向在本领域应具有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拥有一定数量的合作科研成果。实验室应注重技术支撑队伍和管理服务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在推进国际化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打造国际化团队和人才队伍,促进国际化资源整合和共享等方面取得成效。

3.中外双方应制定明确的科技国际合作发展目标和可行的合作实施方案,实验室应有明确的未来4年发展规划。实验室应成立国际学术委员会或咨询委员会,聘请国际一流科学家担任联合实验室委员会主任,高校应为实验室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配套条件和后勤保障。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单位请填写《江苏省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申报表》(附件1)及《江苏省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数据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项目依托平台获批证明、中外方合作协议、合作成果、专利、论文等相关附件材料。所有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于2021526日前报送国际交流合作处,电子稿发送至fao@oa.czu.cn

联系人:金中坤;联系电话:0519-88510192(内线:6192);地址:辽河路校区行政管理中心423室。

  

附件1:江苏省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申报表.doc

附件2:江苏省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数据汇总表.docx


国际交流合作处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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