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对外开放质量提升工程项目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国际交流合作处发布时间:2020-04-14浏览次数:770

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对外开放质量提升工程项目评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外函〔20205 号)要求,我校近期将启动教育对外开放质量提升工程项目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内容

我校参加本次评定的项目包括:

1.软件工程、学前教育、土木工程三个江苏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项目培育点;

2.江苏高校省级外国留学生英文授课培育课程:《基础会计》。

省教育厅将根据本次评定结果公布高校外国留学生英文授课省级精品课程、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省级高水平示范性项目名单,并进行2020年度省教育对外开放质量提升财政专项经费分配。不合格者将取消“江苏高校外国留学生英文授课省级精品课程”或“江苏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省级高水平示范性项目”称号。请相关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本次评定工作,及时布置并组织开展评定工作。

二、评定程序

1. 413日至57日,学院自评。请各二级学院组织课程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对照《江苏高校外国留学生英文授课省级精品课程评定指标体系》(附件1)及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培育点项目任务书明确的建设目标,对建设课程以及合作办学项目开展自评,并根据自评情况填写《江苏高校外国留学生英文授课省级精品课程验收评定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江苏高校外国留学生英文授课省级精品课程验收评定申报汇总表》(附件3)、《江苏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省级高水平示范性机构和项目验收评定申报表》(附件4,一式三份),于57日前将上述表格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报至国际交流合作处交流合作科。

2. 58日至14日,学校评审。国际交流合作处将组织专家对建设课程以及合作办学项目的验收评定申请表进行评审,并将评审意见及时反馈给各二级学院。

3. 515日至18日,学院修改完善。各二级学院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验收评定申请表进行认真修改,于518日前将最终稿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

4. 519日,国际交流合作处统一将材料寄送至省教育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毕政

电话:885101956194

地址:辽河路校区行政管理中心426室(交流合作科)

邮箱:fao@oa.czu.cn

附件1:江苏高校外国留学生英文授课省级精品课程评定指标体系.pdf

附件2:江苏高校外国留学生英文授课省级精品课程验收评定申报表.docx

附件3:江苏高校外国留学生英文授课省级精品课程验收评定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4:江苏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省级高水平示范性机构和项目验收评定申报表.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对外开放质量提升工程项目评定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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