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校港澳台学生2025-2026学年转专业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有关要求,《常州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常工政〔2025〕82号)(以下简称转专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坚持“保证质量、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对我校港澳台学生2025-2026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对象
满足转专业管理办法第八、九、十条之规定的在校24、25级港澳台学生。
二、转专业时间及流程安排
1. 各二级学院转专业接收计划及相关工作信息,见教务处网站通知https://jwc.czu.cn/2025/1112/c583a167358/page.psp。
2. 申请转专业的港澳台学生在第十三周周一(11月24日)至周五(11月28日)向原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递交以下申请材料:
(1)《常州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转专业审批表)(附件1)
(2)若有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者,还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逾期视为放弃。
3. 各二级学院对本学院申请转专业港澳台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第十四周周五(12月5日)前将同意转出学生的相关材料、《二级学院同意转出本科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稿和电子稿一并上报港澳台办公室。由港澳台办公室审核汇总后,交至教务处学籍科。
4. 港澳台学生直接进入接收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复试,复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二级学院复试的时间暂定为第十七周周日(12月28日,9:00-17:00),地点为天枢楼和天璇楼,由各二级学院根据申请转入学生数安排好借教室事宜。后续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公示确定及学籍管理等事项与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流程相同。
5. 联系方式:
文新楼424张老师;电话:88510193;邮箱:fao@czu.oa.cn
港澳台办公室
202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