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校港澳台学生2024-2025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有关要求,参照《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常工政〔2021〕72号)(以下简称转专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坚持“保证质量、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对我校港澳台学生2024-2025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对象
满足转专业管理办法第八、九条之规定的在校港澳台学生,向港澳台办公室提出转专业意向,经港澳台办公室审核后,执行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流程。
二、转专业时间及流程安排
1.各二级学院转专业接收计划及相关工作信息,将于第十二周公布。
2.申请转专业的港澳台学生在第十四周周一(12月2日)至周五(12月6日)向原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递交以下申请材料:
(1)《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
(2)若有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者,还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逾期视为放弃。
3.各二级学院对本学院申请转专业港澳台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第十五周周四(12月12日)前将同意转出港澳台学生的相关材料、《二级学院同意转出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稿和电子稿一并报港澳台办公室。由港澳台办公室审核汇总后,交至教务处学籍科。
4.港澳台学生选拔考核由学生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后续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公示确定及学籍管理等事项与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流程相同。
港澳台办公室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