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港澳台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12-09浏览次数: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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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43号)及《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在读全日制港澳侨本科生(2023级新生不参评)。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刻苦勤奋,成绩优良。

三、奖励等级及名额

2023年度我校港澳侨学生奖学金名额:本科生奖学金三等奖1名。

四、申请方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2023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报所在二级学院审核。

2. 学院于12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发送至邮箱:fao@oa.czu.cn,邮件名称请以“2023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XX学院”格式命名;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联系人:港澳台办公室综合科 吴晓蓉

联系电话:0519-88510193

地址:行政管理中心422

 

附件: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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